济南首例涉拒执罪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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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报讯(记者王伟通讯员李东华)为了避免多次欠债和转移财产,先后换了七八十个手机号码的“老赖”庄某,在法院要求检方逮捕他的当天,要求其家人支付200万元执行死刑,一个月后又要求支付800万元执行死刑。
前几天,原告刘某某从济南市中心区法院收到多付的执行款,非常激动。他追缴了四年多的1000万欠款,最后在法院的“100天执行攻击”活动中被处决。此案也成为今年济南法院第一个因拒绝执行死刑而被逮捕的案件。
据了解,庄某是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他于2012年8月和10月两次向刘某借款1000万元。自2013年8月至今,庄未支付任何利息,也未偿还本金。2013年12月,刘将庄某某带至市中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然而,庄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立即失踪,并且没有还钱或接电话。刘某别无选择,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负责此案的官员郝振龙称,庄某有很强的逃避执行的能力。他不仅多次转移财产,而且没有固定的住处,所以他把手机号码改了70或80。自2014年5月以来,庄某一直逃避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和拘留决定。直到2015年3月,在法院找到庄某的下落后,他被司法拘留了15天。被拘留后,庄某仍未偿还贷款,并在获释后完全“化为乌有”。
在掌握了庄转移财产的证据后,2016年11月,中央地方法院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于今年8月1日批准逮捕庄。在被捕当天,庄的家人立即交付了200万执行资金,一个月后,他们主动将800万执行资金转入法院账户。9月6日,法院向刘支付了1000万元执行死刑的费用。
自2016年以来,济南市中心区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了22起拒不执行犯罪嫌疑案件,其中6起案件的执行人自愿履行了义务。自今年6月发起“百日攻坚”运动以来,中央地方法院拘留了11人,搜查了27人,拘留了37人,罚款23人,并7次强制腾空房屋。
标题:济南首例涉拒执罪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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