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实施意见 护航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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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603000)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构建亲新政商关系”精神,厦门市纪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营造政治生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创业。
今年9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政商交往的定位,既反对“亲”而不“清”,反对政商勾结,又防止“清”而不“亲”。对于官员,14类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其行为和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
《实施意见》的颁布,旨在以扎实细致的措施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推进亲新政商关系建设,督促各级党政干部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与企业家坦诚相待。沟通,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与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纯真无邪、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督促企业的纪律和廉洁教育,增强“坚持行贿与受贿同查”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和企业家成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模范,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增强诚信经商、遵纪守法和廉洁奉公的意识。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各项惠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在“监管再监管”的基础上,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对中央、省市企业政策的指导、推广和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清理企业收费和摊派以及各项考评活动。认真查处惠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确保促进企业健康、平等发展的改革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和完善企业家诚信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及其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和商业贿赂档案查询制度。企业及其负责人在监督和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行贿受贿、串通合谋、输送不正当利益的,列入“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围。
市纪委将对近两年来市级国有企业的信访举报、纪检审查、检查监督情况,特别是国有企业党委纪检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准确把握全市国有企业的政治生态状况。按照“完整、详细、实用”的要求,对市直国有企业和受托管理的企业,要逐一建立“企业廉政档案活页夹”,对市直干部,要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活页夹”,以加强廉政档案建设成果的应用,确保“日常监督必须借鉴,干部任用必须审核,考评必须先行”。
标题:厦门出台实施意见 护航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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