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9条措施深化电商扶贫 力争贫困地区农产品网售额年增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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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22日电据重庆市政府网消息,《重庆市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计划》近日发布,其中具体提出了六个方面的29项措施。到2020年,重庆将支持500多家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上商店,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000061,诊断股票)网上零售年均增长25%以上。
重庆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战胜贫困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扶贫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扶贫”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与扶贫深度融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就业,拓宽已办卡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县、镇、村(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扶贫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在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降低流通成本、带动贫困家庭创业就业、发展农村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贫困地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电子商务扶贫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上商品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追溯、人员培训等体系,支持了500多家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上商店,实现了贫困地区农产品年平均零售额。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覆盖。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基本服务公益性,丰富服务内容,建立服务标准,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随着农村“小康之路”的建设,到2018年底,全市原有的14个国家扶贫重点区县将建成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乡镇将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将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市扶贫办)
(二)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贫困地区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区县乡镇物流体系。加强贸易流通、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和快递企业等农村物流服务网络的衔接和整合,鼓励多站点整合和资源共享,建立农村公共仓储配送网络。推进城乡一体化共同配送模式,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业以及农业超对接、直供直销等商业模式协调发展。到2020年,所有有条件的贫困乡镇电子商务物流网点布局全部覆盖,快递包裹从县城到村一天,农产品从村一天到县城,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出村“第一公里”和工业品进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
(3)全面覆盖贫困村的电子商务领导者。加强贫困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培训,依托电子商务带头人为贫困家庭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带头人与贫困家庭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动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电子商务+带头人+贫困家庭”、“电子商务+农民合作社+贫困家庭”、“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贫困家庭”的新模式。到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训一名电子商务带头人,形成每个村都有电子商务,每个家庭都被别人带动的发展局面。(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共青团委员会、市妇联)
(4)全面覆盖深贫困乡生产区的集散地。根据各区县的生产特点和电子商务市场的特点,在全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的主要农产品产区按区域和品种建设集货物收集、中转、检验、分拣、加工、冷藏、配送和信息平台功能的生产中心。结合市场需求,统筹考虑,在不同区域设置农村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中心,配备冷链保存、检验检测、分拣、清洗、包装、称重等设施设备,以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减少农产品损失,实现错时销售和高峰销售,延长销售时间,扩大销售半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收入。(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
(五)主要农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以贫困地区和贫困县的主要农产品和品牌农业特产品为重点,严格产品质量标准和制度、公共品牌管理、产地认证、质量监督、分级、产品包装、销售补偿、服务保障等。建立了电子商务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质量追溯体系。推广使用可追溯码、电子商务码等新技术,促进可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实现主要农产品和品牌农业特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可追溯管理,做到源头可查、目的地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牵头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电子商务企业对口支援全面覆盖。引导和支持市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与18个深度贫困乡镇建立长期紧密的帮扶关系,建立电子商务扶贫渠道和扶贫区域,在贫困地区建设电子商务扶贫工业园,开发新的电子商务消费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下乡”活动,在贫困地区安排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每个极度贫困的城镇都至少有一家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网店。鼓励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在贫困地区推广农业特需产品,拓宽贫困地区农业特需产品出口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
(七)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实施贫困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建设,降低收费,积极推广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到2018年底,我们将在全市所有贫困乡镇实现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整合农业、扶贫和社会信息资源,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的数据管理,实现农业特色产品的精准销售。(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合作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扶贫办)
第三,深化电子商务的使用
(一)促进日常商品消费的电子商务。改造贫困地区现有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现有渠道资源,以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为村级电子商务网站提供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促进传统生产经营实体转型升级,增强产、供、销协同效应。支持日常消费、建材、医药等商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农村市场,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与城市同等的消费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局)
(二)推进农村特色产品销售的电子商务。整合贫困地区农产品、农村产品等产品资源,根据网络消费需求打造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村外电子商务试点,引导农产品主产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搭建地方特色展馆,推进“三品一标”、“名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力推进贫困户“一户一品一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食品店等。依靠电子商务网络开发线上和线下销售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实体与城市和社区末端的村邮站、快递网点、公共投递点对接,开展鲜活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
(三)促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农资商店、供销社农资连锁店、村邮站、农村快递网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等。,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服务,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直销。组织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将农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渠道为农民提供及时、专业、关爱的农业实用技术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扶贫办、市邮政局)
(四)推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子商务。结合区域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引导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参与和支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门户网站及手机客户端。加大旅游商品、手工艺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的宣传和营销力度。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将举办地方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庆等乡村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合作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市扶贫办)
(e)促进农村生活服务的电子商务。以方便人民、造福人民、造福人民为目标,发展“智慧农村生活”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实现一网多用,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强化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发布、邮政便利服务、手机充值、票务代理、水电缴费、就业信息发布、土地转让、农产品网上销售、家电维修、房屋租赁、二手交易、养老医疗等服务功能。探索推广“基层党支部+电子商务扶贫”模式,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成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委、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共青团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管理部、重庆银监局、市邮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第四,加强扶贫措施
(a)在电子商务行业开展扶贫行动。结合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脱贫,建立特色产业和旗舰产品,培育适合网上销售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和品牌化。鼓励早期产品生产、加工、创意、设计、研发和后期产品营销、交易、仓储、配送和售后服务的市场主体成立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合作社,形成新的利益联动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线下业务,在贫困地区建设网上商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农村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培育特色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和引导有资金、有技术的企业进入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利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大力推广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家庭经济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文化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
(二)开展电子商务消费扶贫行动。以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网上社交平台为载体,组织大规模的网上婚姻活动,推动社会企业、城市居民、爱心人士和贫困家庭建立准确的救助关系,形成“一对一、一对一”的救助对子,发展电子商务爱心购买、网上捐赠、定制种植、订阅维护、爱心乡村游等电子商务消费扶贫模式。以每年的全国扶贫日和旅游日为节点,举办全市电子商务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集中采购贫困地区的地方产品,形成电子商务扶贫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全年开展特色网购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网络信息办公室、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三)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行动。引导具有生产性农村发展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组织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竞赛,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和妇女电子商务创业行动,引导返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青年、妇女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地区退伍军人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开设一批爱心扶贫网店,鼓励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吸纳农村妇女和残疾人就业,为贫困地区适龄青年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合作伙伴、客户服务、艺术艺术家、网上商品包装、快递等人才定向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单位:民政局、市扶贫办、共青团委员会、市妇联、市残联)
(四)开展网上推广和扶贫。开展“聚性价比”和“重庆6?18 .电子商务日、腊肉节、元旦等促销活动,开展本地猪、本地鸡、本地鸭等特色农产品的网上预售、认购承销、贴牌定制和网上慈善销售,加大网上营销力度。加强城乡产销衔接,推动贫困地区农业特需产品网上销售进入社区、超市、食堂、市场和景区,推动超市在贫困地区设立农业特需产品销售专区,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爱心食堂。支持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对外开放市场和超市,带动农业特需产品走出去销售,扩大农业特需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
(5)开展网上商店,增加收入。加快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上商店,采用贫困农民创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村干部服务等多种建设模式,完善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上商店、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和贫困户利益联动机制。优先考虑以保护价格购买和销售贫困家庭的农业特殊产品,他们有义务提供服务,如购买生产和生活材料、代理付款和用已建立的卡为贫困家庭购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
(六)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加强对贫困家庭的电子商务培训,整合商业、农业、扶贫、教育、移民、就业等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办卡贫困户、电子商务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级信息员、残疾人专任成员等。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跟踪贫困人口电子商务就业和创业的进展和需求,及时与后续服务衔接,建立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经营电子商务、会带动扶贫的地方电子商务扶贫团队。推动区县高校、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中心与贫困乡镇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
V.实施支持政策
(1)支持贫困地区电子商务运营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全国电子商务建设成为农村综合示范县,市政府应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各区县每年应从市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同时统筹利用商业和农业渠道支持电子商务扶贫工作。通过奖励而不是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在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建设、示范创建、电子商务产品资源培育、信息收集、数据维护、产品营销、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人才培训、生产中心建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扶贫办)
(二)支持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上游渠道建设。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绿色通道。对在贫困地区设立网点开展农产品配送的邮政、快递等物流企业给予奖励。物流补贴将给予在贫困村庄的电子商务服务点销售的农产品。对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线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带动更多贫困家庭年网上零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站,或者年网上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将给予产品包装策划、宣传和营销推广奖励。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宣传、销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推荐乡村旅游线路,年网上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经营实体,可获得绩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
(3)支持贫困地区冷链物流发展。鼓励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构建冷链物流节点体系,支持生鲜农产品(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包装保鲜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和标准化配送车辆运行技术规范的完善。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的建设或配置,可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扶贫办)
(4)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的培育。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开展农业特色产品网络品牌建设,争创国家和市级名牌产品,培育出口名牌。经工商、知识产权、质量监督等部门认证的企业和单位。,并已获得国家和市名牌农产品认证,将由市财政统筹专项资金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5)支持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支持金融企业在贫困地区提供金融便利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发金融产品,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支持力度,在信贷额度和优惠利率方面向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创业者倾斜。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享受业务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子商务的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重庆管理部;合作单位: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市邮政局)
(六)支持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农村电子商务及物流配送专项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空工厂、仓库等存量资产支持电子商务扶贫企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先保证电子商务扶贫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快递物流配送企业仓储设施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合作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规划局)
第六,建立长效机制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深入、细致、务实,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政策、考核“五到位”。相关区县应根据当地扶贫规划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做好电子商务扶贫规划,增强准确性和可行性,提高电子商务扶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乡镇和村社区搞好农村电子商务,逐级、逐层实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县政府)
(二)加强合作。各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理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打好电子商务扶贫攻坚战。建立工作联动合作机制,加强工作联系,保持沟通协调,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和政策互联,形成部门协同工作局面。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深化对外合作,利用东西部扶贫合作和对口支援平台,积极推进跨区域电子商务扶贫。(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
(3)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农村青年创业、电子商务扶贫等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电子商务扶贫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在电子商务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各种援助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和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合作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扶贫办)
(4)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功能,整合群体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发挥村专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地方人才的作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党员群众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党员建立电子商务网点,引导群众增收致富。鼓励党建门户网站接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农产品在线销售渠道。(牵头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共青团委员会、市妇联等相关部门)
(e)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纳入全市扶贫评估范围,制定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评估体系,量化评估标准,严格以表评基准。对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优惠支持;鼓励在电子商务扶贫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区、县、贫困乡镇电子商务扶贫的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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