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药监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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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交省级局法制机构或指定机构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复审通过后,由省司法局常务会议或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规定,食品药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查范围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具体分为以下几类: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听证。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情况复杂,涉及多种法律关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同级各业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应当经过法制审查的;社会影响大、案件复杂、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撤销批准文件、涉及多种法律关系、涉案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复杂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同级承办机构实施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紧急情况下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可由法制机构在召集主管领导后进行检查,相关审批手续可在24小时内办理完毕。食品药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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