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两省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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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北京,12月25日(新华社)据财政部官方网站,财政部最近公布的信息显示,江苏省和贵州省严肃处理一些市县的非法债务担保问题。财政部表示,对于涉嫌非法债务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在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并对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江苏省严肃处理部分市县违法违规债务担保问题,及时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巡视员的有关要求,并经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核实,财政部在前期向江苏省发函通报了全省部分市县存在的非法债务担保问题,并依法提出了建议。江苏省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区、市政府尽快核实、认真处理并配合核查工作。常州、南通、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八个区市政府立即按要求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责任人员防范和化解金融和财务风险事宜,并将近期结果上报财政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非法借款及整改
2015年至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南通市通州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盐城市响水县、遂宁县、建湖县、扬州市江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镇江市镇江新区、扬中市、句容市、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宿迁市泗阳县等8个区市,
到目前为止,上述非法债务担保问题已得到彻底纠正。
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的处理
根据核实的违规债务担保事实、整改结果、影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江苏省政府对57名直接责任监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首先是沭阳县副县长、城南新城党工委书记李。时任洪泽县副县长王,通州区财政局局长张,淮阴区财政局局长万。当时,郭宇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沭阳县财政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某被行政撤职;二是给予淮安元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洪泽县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撤职处分;第三,对50人给予行政降级、记大过、记大过、警告、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贵州省在处理一些市县的非法债务担保方面有着严格的金融纪律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检查要求,经财政部驻江苏省宁波市、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实确认,财政部在前期通报贵州省部分市县存在非法债务担保问题,并依法提出处理建议。贵州省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做好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相互推诿,严格财经纪律,严格依法办事,防范和化解金融和金融风险,并于近日向财政部报告了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处理责任
(一)问责与违法债务担保承诺行为相关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镇远县责任人。
其中:一是镇远县副县长夏(原县财政局局长)被降级;二是给镇远县县长茹某、原副县长袁某、原副县长吴某一份处分记录;第三个是跟原县财政所副所长张谈话;四是对县委书记刘进行批评教育。
(二)铜仁市毕江区负责处理非法债务担保的责任人。
其中:一是解聘毕江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谋;二是对原毕江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的通报批评;第三,采访区财政局局长杨。
(三)对遵义市汇川区、黔东南州凯里市、黔西南州兴义市等五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其中,第一项是给予遵义市汇川区委常委、区常务副区长王、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处处长、汇川区财政局局长胡某行政处分;二是对黔东南州凯里市副市长李、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徐、黔西南州兴义市财政局人民特勤组组长赵给予警告处分。
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访谈
贵州省高度重视一些市县的非法债务担保问题。省政府对有关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和财政局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责令有关市(县)政府认真、如实答复,不得隐瞒、应对、敷衍和回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客观地反映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借款,正确处理借款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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