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费用三年内免收
本篇文章253字,读完约1分钟
青岛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费用三年内免收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政府相关基金的小微企业包括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按月纳税企业和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的按季度纳税企业。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安排未达到规定比例且从业人员不足20人(含20人)的残疾人就业的小微企业,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标题:青岛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费用三年内免收
地址:http://www.qdpdly.cn/qdjy/2933.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