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超排4次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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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罚办法(试行)》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方法明确,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将受到处罚,企业超标4次以上将停产整改。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监督企业排放标准的有效手段。办法很明确,如果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环保部门将给予行政处罚,所有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该方法提出自动监测数据每半年统计一次,并根据各排污单位超标情况实施处罚:一旦超标,将进行处罚和警告;如果两次超标,将受到处罚并进行面谈;如果超过标准3次,将被限制50%,并受到媒体的处罚和曝光;超标4次以上的,予以处罚,暂停整改,并通过媒体曝光。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记入企业环境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各排污单位超标情况,可采取警告、约谈、曝光、限制停产、整改等处罚措施相结合。
标题:石家庄企业超排4次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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