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妇女坚持在公共汽车上推电动汽车,并阻碍公众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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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驾驶公共汽车20多年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乘客。很容易说我没有下车。”27日,济南K11路公交车司机遇到一名乘客,这位乘客让她哑口无言,坚持要坐电动汽车去公交车。被拒绝后,她站在前门,拒绝下车,理由是公交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并停止了近20分钟的汽车驾驶。直到有人说她想搜身,她才下了车。
陈朝晖是济南K11公交车的司机。27日上午8: 30,她从东向西开车到了大明湖路第一医院的停车标志。
“我带着一名乘客走过来,穿着一件绿色的连衣裙。我20多岁的时候看起来很年轻。”陈朝晖说,当女乘客上来时,她问电动车是否可以上车。
“我告诉她,我们公司有规定,电动汽车不能上车。我们的车在拉人,而不是拉电动汽车。”
陈朝晖说,她原以为在向乘客解释了这一点后,乘客会下车,巴士会继续行驶。我不想忽视她的解释,但是乘客坚持要坐公共汽车上的电动汽车,不让他站在门口说什么。
“她说她已经等了半个小时才等到了这辆车。电动车没电了,坚持要把它发动起来。”
“你说有规定,把规定拿出来让我看看。”这位女士说,她不知道公交公司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电动汽车乘坐公交车。她争辩说,电动汽车占据了一小块地方,行李箱可以上公共汽车。为什么不让电动车上车呢?“她还没有让我上来吗?”
公共汽车上的乘客一个接一个地来到这位女士面前,告诉她:“这不是占用空间的问题。手提箱是你随身携带的。你没有随身携带。”请快点下车,不要耽误一辆挤满人的公共汽车的时间。
在所有人的劝说下,这个女人显然没有听进去。"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不会下车。"
当几个年长的乘客听到这个消息时,他们都火了。“别让她上车。我们不能让她不离开就上车。”一些乘客主动提出拨打110,但这位女士拒绝让步。
“我本来想下去的。如果你粗暴,我就不下去。”
听了这位女士的话后,几名年轻乘客说他们将对这位女士进行人肉搜索。"给她照张相,人肉,她没有公共道德."这位妇女很害怕,转身不再拍照,下了车,车继续行驶。这时,离公共汽车站标志还有将近20分钟。
相关规定:
行李不得超过15公斤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济南公交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济南市交通局和公安局去年联合发布的《济南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第4条第5款规定,“携带15公斤以上、体积0.15立方米以上、面积0.5平方米以上、长度2米以上的物品的人不得乘坐公共汽车。”
该工作人员说,根据这项规定,司机陈朝晖没有做错什么。“过去,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正常情况下,只要我们向乘客说明这一点,他们就能理解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很少见。”
《规则》第5条第4款还明确规定,“旅客携带重量在10公斤以上、15公斤以下、体积在0.05立方米以上、0.15立方米以下或者面积在0.25平方米以上、0.5平方米以下、长度在1.5米以上、2米以下的行李物品,应当支付与旅客相同的票价。
然而,该工作人员说,行李票条例很少得到执行。“为了方便乘客,即使我们带大行李,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很少出售行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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