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青岛餐饮消费调查报告》中的不合理条款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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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青岛市餐饮业标准用语消费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选取了4个餐饮街的85家餐饮企业和19家三星级以上酒店。报告显示,仍有长期以来被禁止收取的多余的包房费和餐桌费,甚至酒店也有权私下罚款。超过30%的企业仍然使用最终解释权作为侵权的借口。
青岛餐饮业的不合理条款有哪些?
1.收取包房费,并设定包房间的最低消费。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只有1.2%的企业收取包房费,96.5%的企业没有设定最低包房消费。
2.收取餐桌费和包装费。在餐饮业的消费调查中,这种情况很少见,只有1.2%的餐饮企业管理不规范。
3.不提供免费餐具。根据调查报告,只有两家酒店不提供免费餐具,客人需要从1元或2元购买消毒餐具。其他83家酒店提供两种选择:收费和免费,收费的餐具有明确的标记。
4.禁止自带饮料。根据调查报告,94.1%的商家同意客人自带饮料,包括白酒、红酒和饮料,但他们对啤酒犹豫不决。
6.自助餐商有权私下罚款。个体自助餐商私下设立罚款权,规定“本店用餐时间为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20元”。
7.会员卡条款不合理。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不公平条款主要表现为“一经处理不予退还”、“卡内余额不予退还”、“单方设定最终解释权”等形式。
8.婚宴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猖獗。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31.8%的企业格式条款标有“最终解释权”,这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尤其是婚宴合同中有许多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从被调查的19家酒店提供的婚宴合同来看,每份合同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不公平条款,主要表现在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少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和增加消费者责任三个方面。例如,实际婚宴未达到预定座位数/按预定人数收费、违约金扩大、定金的适用范围、涉嫌强制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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