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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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设立的,每年3月15日为公历。其目的是扩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上得到更广泛的重视,促进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总统演讲,并首次提出了著名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安全消费权、消费时了解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权和上诉权。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其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平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八项准则。
国际消费者权利日的意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和宣传极大地促进了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各国出台了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加强质量检查和设立专门机构。然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仁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标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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