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和每月830元之间的差额将重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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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失业保险金已经涨到830元,新政将从7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昨天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83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标准。
自7月份以来,失业救济金已升至830元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综合考虑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标准的通知》。去年,失业保险标准从每人每月730元调整到830元,六个区、四个市实行了同样的标准,积极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和其他福利。
此次失业保险标准调整的范围是2013年7月1日之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13年7月1日之前已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的个体户)。从2013年7月至9月,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因差额重新发放。
你必须支付一年的失业保险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本人和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未经本人同意终止雇佣关系;雇主已经为雇员登记失业,雇员本身也有求职要求。失业前已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不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再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将与上一次失业时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标题:失业救济金和每月830元之间的差额将重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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